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改变单一的课间操活动模式,丰富大课间活动的内容,为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发体育资源。积极创新大课间活动的形成和方法,与学校艺术活动相结合,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审美素养,体现合作、自主、探究的教育理念促进体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展示学生的精神面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机构
1、阳光体育领导小组
组长:葛晓林
副组长:刘建蓉
组员:杨勇、刘千零、冯 强
2、下设项目开发组、指导教练组、督察组,负责活动的开发与组织。
(1)项目开发组:
组长:冯强
组员:赖勇、李利良、辛泽林、马彦、姜立、李秋石、唐娣
顾问:葛晓林
(2)活动指导与教练组:
组长:刘建蓉
组员:全体体育组教师、音乐教师和特聘教师
(3)活动督察组:
组长:杨勇
组员:各年级组年级组长
三、活动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第二节课后,9:55——10:30活动时间35分钟。
2、周一至周四下午课外活动时间40分钟。
四、活动内容:
1、晴天室外项目:上午课件活动项目为啦啦操、街舞和跳绳(长绳)、篮球、乒乓球、游戏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项目。课外活动除了上述活动形式外,还可开展两人三足跑、摸石子过河、袋鼠跳、迎面接力等项目及自创自编的项目。
2、雨天室内项目:
棋类活动、室内游戏、观看电视节目等
五、活动程序:
上午课间35分钟活动:入场(5分钟)——各班集合整队(1分钟)——啦啦操、街舞(6分钟)——自选活动(16分钟)——各班集合整队(2分钟)——退场(5分钟)。
六、活动组织:
1、组织分工:
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评价。
大队部:负责对课间活动项目的开发。
体育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与指导各班级开展活动。
年级组长:协调各班的场地划分,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级进行监督检查。
班主任:班级活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好本班的活动,监督本班学生在活动中的纪律及安全。
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分配到班,协助组织,参与活动。
音乐:王志东
解说:刘千零负责
摄像:周兵
2、组织形式: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班主任、生活教师、科任教师协助,在一块场地内开展指定项目或自选项目的活动。
3、组织要求:
(1)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安排的场地进行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地点。
(2)活动所需器材由学校安排(班级可自备)
(3)各班可定期更改活动内容,但必须报体育组备案后方可开展。
(4)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音乐开展活动,不得延迟或拖延各活动时间。
七、活动管理:
1、下课后班主任、生活教师应及时将班集体带到制定地点,体育委员做好集合整队。
2、活动结束后由体育委员整好队,清点人数,作好记录后带回教室。记录册一周后上交大队部。
3、活动中教务处对各班进行抽查点名。
4、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讨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
八、评价
评价内容:出勤、组织开展情况、比赛等,纳入文明班级评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