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政文[2014]18号
河北科技大学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迎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11月份的抽查、复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是在实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体育工作部、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及后勤集团(校医院)等部门协同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获体育奖学分;不及格者,在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三、各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实施《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水平,责任落实到人。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班级辅导员到现场进行协助;校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值班,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要结合“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使广大学生运动起来,在“达标争优”的锻炼中不断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联系人:苏代国 电话:81669016
附件:学生《标准》测试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