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教体发(2014)100号文件《关于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中心校及辖区各学校的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以下简称《标准》),现结合我镇实际,特
一、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国成
副组长:刘从容 覃成远
成 员:张仕武 吕 东 各完小负责人,中心校各班班主任,中心校、辖区各学校体育教师。
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应海为主任;王承艺为副主任。 办公地点:体艺教研组办公室。
二、测试项目及单项指标与权重
小学一至六年级所有学生测试体重、身高指数(BMI),权重15%;肺活量,权重15%
1、一、二年级测试项目:50米跑(20%)、坐位体前屈(30%)、1分钟跳绳(20%)。
2、三、四年级测试项目:50米跑(20%)、坐位体前屈(20%)、1分钟跳绳(20%)、1分钟仰卧起坐(10%)。
3、五、六年级测试项目:50米跑(20%)、坐位体前屈(10%)、1分钟跳绳(10%)、1分钟仰卧起坐(20%)、50米x8往返跑(10%)。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 2(㎡)。
三、《标准》实施步骤
1、9月9日至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学习文件,了解测评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按通知参加县级培训,有关精神及操作方法由实施《标准》办公室负责向辖区各学校解释。
2、本年度《标准》测试时间为(2014至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9月9日至10月20日进行,中心校以班为单位、辖区校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试。教体局体育科通知,由于最近天雨,县级培训推后举行,各学校要不等不靠,按镇教体发(2014)100号文件精神操作执行。
3、辖区各学校必须按公布的测试项目进行测试,不得随意更改或漏测项目;在10月15日前完成本镇内各学校达标测试工作,10月15日至10月20日中心校体艺组负责数据审查并按学校分别上报局体育科,网络在线确认提交后方为成功。若在数据核查工作中,发现数据不真实、漏测、漏报,中心校将追究辖区各校负责人和和体育教师的相关责任。
4、测试工作结束、测试数据复核、网络在线确认提交后,中心校以及辖区各校要将学生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四、具体要求
1、各校要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购置测试项目所需的器材和满足测试中所需的场地,在测试中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和数据的正确填写,要积极与中心校取得联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中心校《标准》实施领导小组,将选派中心校体育教师给予帮助和指导。
2、各校在开展《标准》测试中,认真组织测试,按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3、学生因病和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育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书,存入学生档案,如情况不符,严肃问责。
4、中心校《标准》实施领导小组将随时检查各校测试情况,对此项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测试材料(包括电子版、纸质版)等现象或在网络传输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主管局通报批评。
5、再次强调辖区各学校要认真按镇教体发【2014】100号文件要求执行。
泾洋镇中心小学
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