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及风采展示的文件精神,切实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结合我校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树立“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培育学校的体育精神,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阳光体育活动”的领导,保证活动落到实处,特成立“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魏 斌
副组长:刘 军 刁 鹏
组 员:曾月艳 张红星 王保庆 田冬冬
具体工作安排及技术指导由刁鹏同志负责;安全保障及器材管理由曾月艳同志负责。
三、活动主题
人人参加 快乐锻炼 健康成长
四、活动要求:
人人有项目 班班有团队 平时有测试 年终有评比
五、具体项目
1、规定项目:
(1)《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达标项目;
(2)第三套校园广播操;
(3)校园集体舞;
(4)跳绳、跳皮筋、踢毽子。
2、自选项目:
田径、游戏、舞蹈、球类等其他适宜的活动。
六、活动原则
1、全员参与性原则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他事情。
2、每天一小时原则
每天的课间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及下午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半小时以上。
3、课内外结合原则
做好家长宣传工作,采用家校联动方式,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参与到这一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4、安全性原则
各班在安排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因素,场地因素,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在选用器材时注意安全,在带班活动时,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七、活动措施
1、开足体育课,上好体育课。每一名体育教师要认真对待每一节体育课,组织好每一节体育课的教学活动,任何体育教师不得把体育课上成放羊式教学。
2、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3、组织开展好下午30分钟的课外运动,各班按教导处分配的活动地点开展活动(均在学校操场)。
八、活动器材
活动器材采用学生自带和学校购置两种兼顾措施。
九、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3月——4月):宣传准备阶段
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成立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制定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内容。
2、第二阶段(4月——10月中旬):活动开展阶段
学校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切实进行各项活动。集中活动时间定于每天下午12:30——13:30,地点为学校操场及教学楼前方空地。
3、第三阶段(10月中旬——11月):活动展示阶段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对前期活动进行各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开展活动的照片,DVD光盘)并准备报送区教研室参加全区的评比。
4、第四阶段(12月):总结阶段
根据活动情况及成效进行年度总结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凡未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和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凡是不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班主任;凡不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老君镇中心小学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