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座小学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平武县木座小学
2014年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的通知和2011年9月1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定“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小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体学生
四、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
1.上午早读课40分钟大课间。
2.上午第二节课后课间地方操舞蹈20分钟。
3.下午第一节课后眼保健操15分钟。
4.每周开足3节体育课。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全校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与体育相结合,从而促进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体育运动技能。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运动,形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主旋律。通过肢体活动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项目,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具体内容如下:
1.课间操:全国第九套小学生广播体操、地方操舞蹈;
2.大课间活动内容:跳皮筋、跳方格、丢沙包、长短绳、踢毽子、羽毛球、乒乓球等。
3.体艺活动:棋类、本地民族舞蹈等。
4.体育课:每周教学3课时。
5.教学内容要求:
(1)常规课。
(2)特色课。
(3)形体课:各种正确姿体语言(坐、走、跑)。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阳光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我校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我校成立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仁武
副组长:王会
组员:易清培、邵燕华、潘国林、杨树春、罗文、吕生董、李徐、张玉琴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总责任人,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课间操、眼保健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音乐教师负责指导。
七、有关要求
1、确保我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
2、加强督导和检查。
3、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从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