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边中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按照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文件精神,以及总局教育局和九三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机构并下设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 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曹明磊 副组长:吴公里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 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体育组、校医。 二、测试时间与对象 测试时间:每学年的上学期(9月中下旬),测试项目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要求的项目。 测试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等级评定与登记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各个测评项目的得分之和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84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毕业生的等级评定,按毕业生当年的测试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四、奖惩办法 1、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者,方可参与三好学生评定。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及格并达到良好以上者可参与第二学期的三好学生评定,补测仍不及格,则该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 2、对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五、无故不参加测试者 不得参加本学期补测。视其情况,经本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方可于下一学期参加补测。 六、对病、残疾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处理方法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教务处核准,报学校批准后可以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七、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体育组负责解释 建边中学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