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为此,我校将在近期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项目测试,考虑到您孩子的身体原因,特致一封信说明。
《标准》中规定: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希望您真实反馈孩子的病情,保证学生在测试中的安全。如不参加《标准》测试,给予班主任老师明确答复。
龙沙区育新小学校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