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区中小学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4年河北区中小学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二、 竞赛地点:另定 三、 主办单位:河北区教育局、体育局    四、竞赛分组:小学男、女组,初中男、女组,高中男、女组。 五、各组年龄规定: 小学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高中组: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六、报名办法: 1、每校各组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十二人。 2、中学运动员必须有二代身份证;本校正式学籍;符合参赛组别年龄规定;持有区教育局体艺科核发的运动员竞赛证,方可报名参赛。 3、小学运动员不要二代身份证。 七、竞赛办法: 1、视报名队数采取单循环或分组循环的方法。 2、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采取25分直接得分制,第三局决胜局采用15分直接得分制,8分交换场地。 3、各组网高:小学组2.00m, 初中组2.20m, 高中组女2.20m,高中组男2.30m。 4、比赛中任何一队不得无故弃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赛,由主管校长提前一天上报主办单位。否则视该队未参加本次比赛。 八、计分办法: 胜一场计二分;负一场计一分;弃权队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各队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c值(胜负局比率),比率高者列前;若再相等,计算z值(胜负分比率),比率高者列前;若还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九、参赛要求: 1、中学每场比赛前各队需递交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竞赛证,经验证合格后 方能参加比赛。中途替换,须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参赛。 1、出场队员必须着统一服装,号码规范。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参赛。 2、各队参加比赛时,必须有一名学校领导亲自带队,由本校体育教师任领 队或教练临场指导,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不得干扰比赛。 4、各队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判对方2:0获胜,任何人不得 干扰比赛正常进行,否则判对方2:0获胜及其它制裁措施。 5、借读生可以代表学籍校,也可代表借读校,但必须经双方商定认可 方能参赛,并自始至终代表一所学校,同时双方应签协议书。运动员注册时交体卫科。 6、 比赛中和比赛后,将按竞赛规程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 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名次,并全区通报批评。 7、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必须在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如在比赛中,须将比赛打完)以书面材料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交主办单位,同时交举报费200元。如问题属实,退回举报费。否则,不予退还。 十、录取名额: 各组别报名队数在六个队以上,录取前六名。 报名不足六个队(包括六个队),减一录取。 十一、报名、办证时间、地点: 于2014年9月18日、19日,将报名单送交教育局体艺科。过期不予补报。 报名单必须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十二、领队会时间:另定。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予以解释。 (附报名单)              河北区教育局 河北区体育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               2014年河北区中小学  球比赛报名单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      校长签字                  号 码 姓 名 年 级 出生年月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