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区中小学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二、 竞赛地点:另定
三、 主办单位:河北区教育局、体育局
四、竞赛分组:小学男、女组,初中男、女组,高中男、女组。
五、各组年龄规定:
小学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高中组: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六、报名办法:
1、每校各组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十二人。
2、中学运动员必须有二代身份证;本校正式学籍;符合参赛组别年龄规定;持有区教育局体艺科核发的运动员竞赛证,方可报名参赛。
3、小学运动员不要二代身份证。
七、竞赛办法:
1、视报名队数采取单循环或分组循环的方法。
2、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采取25分直接得分制,第三局决胜局采用15分直接得分制,8分交换场地。
3、各组网高:小学组2.00m, 初中组2.20m, 高中组女2.20m,高中组男2.30m。
4、比赛中任何一队不得无故弃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赛,由主管校长提前一天上报主办单位。否则视该队未参加本次比赛。
八、计分办法:
胜一场计二分;负一场计一分;弃权队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各队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c值(胜负局比率),比率高者列前;若再相等,计算z值(胜负分比率),比率高者列前;若还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九、参赛要求:
1、中学每场比赛前各队需递交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竞赛证,经验证合格后
方能参加比赛。中途替换,须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参赛。
1、出场队员必须着统一服装,号码规范。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参赛。
2、各队参加比赛时,必须有一名学校领导亲自带队,由本校体育教师任领
队或教练临场指导,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不得干扰比赛。
4、各队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判对方2:0获胜,任何人不得
干扰比赛正常进行,否则判对方2:0获胜及其它制裁措施。
5、借读生可以代表学籍校,也可代表借读校,但必须经双方商定认可
方能参赛,并自始至终代表一所学校,同时双方应签协议书。运动员注册时交体卫科。
6、 比赛中和比赛后,将按竞赛规程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
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名次,并全区通报批评。
7、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必须在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如在比赛中,须将比赛打完)以书面材料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交主办单位,同时交举报费200元。如问题属实,退回举报费。否则,不予退还。
十、录取名额:
各组别报名队数在六个队以上,录取前六名。
报名不足六个队(包括六个队),减一录取。
十一、报名、办证时间、地点:
于2014年9月18日、19日,将报名单送交教育局体艺科。过期不予补报。
报名单必须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十二、领队会时间:另定。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予以解释。
(附报名单)
河北区教育局
河北区体育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
2014年河北区中小学 球比赛报名单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 校长签字
号 码 姓 名 年 级 出生年月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