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
综合评价由考核成绩(占60%)、学习过程评价(占20%)和学习态度评价(占20%)三个部分组成。
考核评价:(60分)
60分—54分要求套路熟练,动作正确,手脚配合一致,动作劲力顺达,充分体现武术的精、气、神;
53分—45分要求套路熟练,动作基本正确,没有明显错误,有基本的套路的特点
44分—36分能够完成套路,动作基本连贯,基本正确
36分以下遗忘过多,不能完成套路
学习过程评价:(20分)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学习过程中在技术、练习态度、与人合作等方面的进步幅度。
评价方法: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相评价、教师评价。
学习态度评价:(20分)
评价内容与标准:体育课堂教学的出勤与学习态度。缺课6次以上不允许考试,体育成绩以零分记。每缺课一次扣一分。迟到、早退累计3次为1次缺课,扣一分。
评价方法:教师根据课堂考勤记录及学生学习态度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