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第九中学校
2013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工作安全预案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并教体字【2013】21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太原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科学调整学生的生活习惯。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为更好地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特制定《杏花岭区第九中学校2013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工作安全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连宏 副组长:李东明 李金光
成 员:董晓天 黄晋明 刘兰习 张林生 马振家
李思琴 殷福生 张志强 各班主任
二、责任分工:
李东明: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冬季长跑活动期间的工作。
李金光:负责学校学生长跑期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体育组: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冬季长跑的路线、距离和长跑的技术指导。
班主任:负责组织各班学生长跑。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26日至2014年1月中旬为第一阶段(由各年级、体育组组织进行跑步),2014年1月中旬到2014年4月前为第二阶段(全校学生自主完成跑步)。
具体要求:
1、安全第一原则。 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去,更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必要的安全制度。高度重视,以预防为主。班主任、体育老师对特异体质的学生,要掌握情况,要给予特别的关心,锻炼强度要适中,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2、学生具体要求:
(1)衣着宽松,尽可能穿运动服装,不带各类坚硬、锋利的物品;
(2)按指定路线进行长跑;要根据身体情况开展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受伤应立即告知老师;
(3)活动时要互相协作,互相帮助,有序开展活动,安全第一。
3、教师具体要求:
(1)要加强安全教育,并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2)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生衣着,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合理安排运动量。
(3)活动时,要做好组织及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如有意外伤害事故,要严格按照《伤害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突发性伤害事件处理办法
1、伤情发生后,在场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处理,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伤害严重必须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并及时送医院观察治疗或打120急救。
2、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做好沟通、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