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校园足球中小学女子足球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校园足球中小学女子足球比赛的通知全市校园足球各布局学校:   为了加大宣传推广校园足球活动,推进“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理念,扩大我市校园足球开展的范围,选拔一批参加全国校园足球

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校园足球中小学女子足球比赛的通知

全市校园足球各布局学校:

   为了加大宣传推广校园足球活动,推进“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理念,扩大我市校园足球开展的范围,选拔一批参加全国校园足球女子夏令营活动的队员,经市教育体育局决定,举办全市校园女子足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执行。

  

                           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9日

2013年石嘴山市校园女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3年7月5—7日

   二、竞赛地点:初中组在市实验中学,小学组在市第二十小学。

   三、参加单位:各布局学校中小学。

   四、竞赛项目:小学组女子五人制足球、初中组女子七人制足球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小学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初中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4人;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小学组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同时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需附参赛运动员本人义务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

   (四)各参赛队必须穿足球比赛服并印有清晰的号码,必须佩戴护具,否则,运动员不得上场。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足球竞赛采用单循环的办法进行。

   七、录取名次:

   根据报名队数有组委会最后决定录取每次,在比赛前公布。

   八、奖励:

   (一)录取的名次获奖牌;个人获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按《石嘴山市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本规程附件报名表的样式,只接受计算机打印的报名表,并加盖报名单位,务必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竞训科和网易电子邮箱(lvming2013573@163.com),不按规定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均不予受理不安排比赛;

   (二)各参赛队于7月4日下午,到市教体局竞训科报到,17:00参加联席会议;

   (三)裁判长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1天到市教体局竞训科报到。

   十、纪律与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执行《石嘴山市体育竞赛纪律规定及处罚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有关要求,一经报名的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更换更改;

   (三)如在比赛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员或者违反其他有关纪律规定的单位,将严肃处理:一是取消该项目的比赛成绩;二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市教体局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须在成绩宣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十二、经费:

   费用自理,需要食宿的参赛队在报名单上注明,由大会统一安排。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体局竞训科吕明      联系电话:2043827  

   邮  箱:lvming201357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