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唐山玉田一中
二、竞赛项目
(一)高中男子组:(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二)高中女子组:(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三)初中男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注:男子铅球5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
(四)初中女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三、参赛单位
各级田径传统学校。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在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否则取消此运动员比赛资格。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学生,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如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三)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市可报总领队2人(其中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各1人),各市体育局必须选派1人担任总领队,负责参赛队的管理工作。
(四)高、初中男、女组各报教练2人,运动员12人。
(五)每单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项目)。
(六)如本省异地上学的运动员代表现所在学校参赛,需出具原注册单位竞训部门许可证明。并在报名表备注注明。
(七)运动员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县、区教育部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手续不符合者不得参赛。如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追回奖励并通报批评。
(八)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赛区一切责任自负。
(九)运动员所佩带号码布由赛区统一准备。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比赛办法。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不足8人按参赛人数录取,颁发证书。
(二)团体:高中组、初中组根据男女得分之和,分别录取前八名,如不足8队按参赛队数录取,颁发奖杯。如遇得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须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报名单,报名单务必逐项填写,队员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和所填写的信息内容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随意简化。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公章,运动员免冠近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赛前20天分别寄到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二)各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八、经费
(一)每单位交纳报名费500元。
(二)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具体缴费标准详见参赛《补充通知》。
九、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13年度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
篮球锦标赛协议书及报名表
协 议 书
甲方: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乙方(盖章): 市体育局
1.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对违反条例者严肃处理,取消当年比赛成绩,取消该项目参加省运会资格,同时对教练员、运动员给予停赛处罚。
2.凡参加省内比赛者,我中心有权集训或调队,不来者除按省运会规程总则处理外,将视情节分别给予教练员、运动员停赛处罚,直至取消该队当年比赛成绩。
3.如外省市来招选运动员乙方必须与甲方联系,待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违反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教练员、运动员停赛处罚。
4.每次参赛均签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报 名 表 比赛名称: 项目: 代表队: 组别 年 月 日
号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高 参赛年龄 注册证号 有无注册证 备注
领队: 主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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