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而制定的。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我校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号召,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结构。
组 长:陆先泽
副组长:刘绍萍、李富荣、周和平、胡江陵、黄学明、周其国、艾 洁、付家兴、普耀平
组 员:全体体育老师、全体班主任
二、《标准》的宣传。
具体由体育组负责,通过室内理论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标准》教育,让学生了解《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要求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的测试项目、方法等。从而指导学生平时的锻炼,达到增进健康的目的。
三、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的设置按照《标准》的要求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
四、测试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标准》的测试,具体的时间由体育老师安排,但必须在每年的10月底完成全部项目的测试,以方便测试数据的上送。
五、测试方法。
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测试。
六、成绩、等级的评定。
测试成绩由《标准》统计软件自动生成。
七、几项规定。
1、《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2、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3、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八、数据上报。
每学年10月31日前将《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至教育部《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报送人员由体育组具体安排。
武汉市第十五中学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