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
文 件
河北省教育厅
冀体竞字〔2012〕25号
河北省体育局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下发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比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教育局:
为了检验我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运动技术水平,经研究,定于今年暑期举办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男、女篮球锦标赛、中学生田径比赛和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规定,认真组队,并于2012年6月底前将参赛单位及参赛项目(请注明男、女队)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中心。
各队到赛区报到后,由赛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运动员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8号 河北省体育局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中心
邮编:050011 联系人:于鲲
联系电话:0311—85266926 85266925(传真)
附件:1、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小学生乒乓球比赛规程
2、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篮球锦标赛规程
3、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田径比赛规程
4、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体育 比赛 规程 通知
抄报: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卫艺司
河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2012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40份)
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竞赛时间:8月16日—19日
(二)竞赛地点:石家庄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三、参加单位
河北省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
四、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各市可报总领队2人(其中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各1人),市体育局必须选派1人担任总领队,负责参赛队的管理工作。
各队可各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以及学籍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学生,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如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四)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所取得的成绩。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以2011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团体名次为依据确定抽签种子。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并增加附加赛的比赛办法决出1—8名。
(二)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办法。
(三)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四)根据报名人数,男、女单打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五)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使用中国乒协批准的三星白色乒乓球。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女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并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于赛前20天分别发送省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中心和乒羽中心各一份。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一切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标准为100元。其他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九、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育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
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中学生篮球锦标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竞赛时间:8月13日—17日
(二)竞赛地点:保定
二、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三、参加单位
河北省篮球传统项目中学。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河北省体育局篮排运动管理中心确认,比赛时持二代身份证和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核发的“河北省运动员注册证”参赛,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本校在籍在读的学籍证明,并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如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三)允许本省异地上学的运动员代表现所在学校参赛,但需出具原注册单位竞训部门许可证明。
(四)运动员出生年月规定: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符合年龄规定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每市限报两所学校,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12名。
(六)运动员报到时交注册证和学籍证明(县、区教育部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手续不符合者不得参赛。如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追回奖励并通报批评。
(七)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办法根据报名多少,采用循环赛或分组循环赛进行。
(三)记分方法:按照《篮球竞赛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个队按参赛队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须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报名单,报名单务必逐项填写,队员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和所填写的信息内容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随意简化。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于赛前20天分别寄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二)各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八、经费
(一)男、女各队交纳报名费600元。
(二)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每队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00元,超编人员按照当地实际费用收取。
九、裁判员选派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2012年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中学生田径比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竞赛时间:8月4日—5日
(二)竞赛地点:衡水六中
二、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200米栏、400米栏、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注:男子铅球7.26公斤、女子铅球4公斤;男子铁饼2公斤、女子铁饼1公斤;男子标枪800克、女子标枪600克。
(二)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注:男子铅球5公斤、女子铅球4公斤;铁饼男、女1公斤、标枪男和女500克。
三、参赛单位
各市田径传统项目学校。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在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网上注册,并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读学生,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如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三)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市可报总领队2人(其中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各1人),各市体育局必须选派1人担任总领队,负责参赛队的管理工作。
(四)高、初中男、女组各报教练2人,运动员12人。
(五)每单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项目)。
(六)运动员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县、区教育部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手续不符合者不得参赛。如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追回奖励并通报批评。
(七)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所有参赛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赛区出现问题,一切责任自负。
(八)运动员所佩带号码布由赛区统一准备。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比赛办法。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不足8人按参赛人数录取,颁发证书。
(二)团体:高中组和初中组根据男女得分之和,分别录取前八名,如不足8队按参赛队数录取,颁发奖杯。如遇得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须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报名单,报名单务必逐项填写,队员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和所填写的信息内容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随意简化。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公章,运动员免冠近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赛前20天分别寄到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二)各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八、经费
(一)每单位交纳报名费500元。
(二)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每队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60元。超编人员按照当地实际费用收取。
九、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12年度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乒羽中心E-mail:hebpy@sina.com
领队 性别 教练 性别 教练 性别 填表说明:1、参加团体赛队员请在栏内打“√”。2、参加单打队员在栏内注明本队的序号(如:“1” )。3、加双打队员均在两栏内注明本队的双打序号。
序号 注册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参加项目及序号 握法 技术打法 身份证号 备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双 横 直
1
2
3
4
5
6
7
8
9
10
联系人: 电话: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2012 年 月 日
2012年度河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
篮球锦标赛协议书及报名表
协 议 书
甲方:河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乙方(盖章): 市体育局
1.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对违反条例者严肃处理,取消当年比赛成绩,取消该项目参加省运会资格,同时对教练员、运动员给予停赛处罚。
2.凡参加省内比赛者,我中心有权集训或调队,不来者除按省运会规程总则处理外,将视情节分别给予教练员、运动员停赛处罚,直至取消该队当年比赛成绩。
3.如外省市来招选运动员乙方必须与甲方联系,待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违反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教练员、运动员停赛处罚。
4.每次参赛均签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报 名 表 比赛名称: 项目: 代表队: 组别 年 月 日
号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高 参赛年龄 注册证号 有无注册证 备注
领队: 主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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