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举办2011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专业组、各班:
为了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我校体育教学质量和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经研究,定于2011年4月24日至5月26日举办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王吉铁
副主任:孔宪华 汤宝安 朱美秀 李 军 殷均忠 张昌涛 柯昌贵 柯明理
委 员:余秀锐 孙善福 牛贤爱 董作青 朱美波 蒋兴成 王伟昌 翁大伟
王明海 高兴洪 周 慧 王荣根 仇忠东 洪明胜 严慈银 周 骏
胡连琼 何 伟 各班班主任
下设工作小组:
1、安全、卫生、医疗组
组 长:朱美秀
副组长:董作青 朱美波
成 员:王佑宏 陈亚君 唐 龙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军
副组长:胡连琼 高兴洪 周 慧
成 员:延洪全 孔 源 张永峰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柯昌贵
副组长:洪明胜 王荣根 仇忠东
成 员:张启国 张豪义 林 军
4、竞赛组
组 长:汤宝安
副组长:孙善福 牛贤爱
成 员:何 伟 孟 军 王启丛 胡建军
5、仲裁委员会
主 任:殷均忠
委 员:余秀锐 孙善福 董作青 何 伟 孟 军 王启丛
6、裁判组
总裁判长:何 伟 副总裁判长:孟 军
篮球裁判长:何 伟(兼)
裁 判 员:徐 伟 吴新华 孔 源 王明海 胡建军 杨耀显 王启丛
唐 龙 何 伟 孟 军 马金涛 张友铭
乒乓球裁判长:孟 军(兼)
裁 判 员:韩 波 柯 鑫 柯 枫 曾 华 董作青 张友润 王煜洪
拔河裁判长:王启丛
裁 判 员:王德成 孟 军 徐 伟 刘德福 何 伟 曾 华 马金涛
唐 龙
跳绳裁判长:胡建军
裁 判 员:柯 枫 王煜洪 殷先梅 肖春艳 周昌霞 申定珍 邓琼丽
二、竞赛规程:
1、主办单位:学工处 教务处 体育组
2、地 点:东校区操场
3、比赛时间:2011年4月24日—5月26日
4、参赛单位:各班级
5、竞赛项目、组别
(1)篮 球:男子 11级组 12级组
(2)乒 乓 球: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11级组 12级组
(3)拔河比赛:男子 女子 11级组 12级组
(4)跳绳比赛:女子组
6、竞赛办法
(1)篮球比赛采用国际篮球最新规定,进行分组单循环,淘汰制方式进行比赛;
(2)乒乓球比赛采用每局11分,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3)拔河比赛采用三局二胜,交换场地制;
(4)跳绳采用1分30秒跳绳个数最多者为胜,根据报名情况分组,分为预赛和决赛。
7、录取名次与奖励
(1)篮球各组分别取前三名颁发奖状奖品;
(2)乒乓球各年级分别取男、女前六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3)拔河比赛各组分别取前三名,颁发奖状奖品;
(4)跳绳比赛全校取前十名。
8、报名办法
(1)篮球各班限报8名队员,教练1名;
(2)乒乓球各班男女限报4名,教练1名;
(3)拔河比赛各班限报男生15名,女生15人,教练1名;
(4)跳绳比赛各班限报6人;
(5)所有比赛项目都是本班学生,不得请外班人员;
(6)报名时间:运动员报名表于2013年4月23日前交到何伟老师处;
9、本次运动会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工作人员若干名。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 一年四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