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举办2013年春季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各处室、各班级:
为了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我校体育教学质量和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课外气氛。经研究,定于2013年5月7日至5月17日举办趣味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王吉铁
副主任:王兴利 汤宝安 李 军 殷均忠 张昌涛
委 员:余秀锐 邓琼丽 孙善福 董作青 刘会涛 朱美波 洪明胜 王荣根 仇忠东
蒋兴成 王伟昌 牛贤爱 翁大伟 王明海 高兴洪 周 慧 严慈银 周 骏
何 伟 各班班主任
下设工作小组:
1、安全、卫生、医疗组
组 长:汤宝安
副组长:刘会涛 朱美波
成 员:王佑宏 陈亚君 唐 龙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军
副组长:邓琼丽 周 慧
成 员:延洪全 孔 源 张永峰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殷均忠
副组长:洪明胜 王荣根 仇忠东
成 员:张启国 张豪义
4、竞赛组
组 长:张昌涛
副组长:刘会涛 孙善福 董作青
成 员:何 伟 孟 军 胡建军 唐 龙 柯 枫
5、仲裁委员会
主 任:汤宝安
委 员:余秀锐 刘会涛 孙善福 董作青 何 伟 孟 军 胡建军
6、裁判组
总裁判长:何 伟
①多人项目:接力龙 裁判长:孟 军
裁 判 员:徐 伟 吴新华 唐 龙 马金涛 张有铭
②多人组合项目:两人三足跑 裁判长:胡建军
裁 判 员:柯 鑫 曾 华 何 伟 周 慧 柯 枫
③单人团体项目:托球绕阻 裁判长:唐 龙
裁 判 员:张友润 吴新华 殷先梅 肖春燕 马金涛
④单人团体项目:打保龄球 裁判长:柯 枫
裁 判 长:孟 军 唐 龙 徐 伟 周昌霞 申定珍
二、竞赛规程:
1、主办单位:学工处 教务处 体育组
2、地 点:东校区操场
3、比赛时间:2013年5月7日开始
4、参赛单位:东校区各班级及全体教师
5、竞赛项目、组别
(1)多人项目:接力龙 男女混合团体
(2)双人项目:两人三足跑 女子团体、男子团体
(3)托球绕阻接力 女子团体、男子团体
(4)打保龄球 男女混合团体
(5)教师组:
教师一队 队长:朱美波 负责组织学工处、财务室、招办、活动中心人员参赛;
教师二队 队长:董作青 负责组织教务处、技能办、科研室、后勤办人员参赛;
教师三队 队长:邓琼丽 负责组织办公室、校长办、①号教师办公室人员参赛;
教师四队 队长:周 慧 负责组织电大、师训、②号教师办公室人员参赛。
6、竞赛办法和规则、报名方式
(1)接力龙项目:各班竞赛队员12人,教练1名(可有男女生混合组成)
要求:项目开始,各班队员成一纵队站立,从第一个队员起手托球背对第二人,把球从头顶传至第二
人,第二人拿球后,从身体下方背向的传给第三人,依次类推,传到最后一人时,最后一人快速把球拿给第一人,从头开始连续三次,用时最少失误最少者为胜。
(2)两人三足跑项目:各班参赛人员10人(5组,2人/组)组成,教练1名
要求:比赛开始时,两人一组,用一根绳子把两人的各一只腿绑在一起,按指定的场地和路线进行行
走,比赛途中不得将绳子解开用时最少者为胜。
(3)托球绕阻接力项目:各班参赛队员,男生组6人,女生组6人,教练1名
要求:比赛的队员一手托着球拍上面放一个乒乓球,另一手背在身体后面,不许接触球,在指定的场
地和路线中绕过障碍物,并返回来把球和球拍交给下一个人,依次类推,完成任务,用时最少失误最少的队为胜队,如遇用时相同、扣分相等,再加一轮比赛。·
(4)打保龄球项目:各班报名6人(男女各报3人)教练1名
要求:各班队员在指定的场地,用球像打保龄球一样,滚打前方的物品,打到一个计1分,每个队员
打一次后,换下一人打,一个队有三次轮换机会,计分最高的队为胜队如遇分数相同队,再加一轮。
(5)参赛队员一人可参加多个项目。
7、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混合团体取前六名;
(2)其他组别取前三名;
(3)教师组取前两名。
8、其他事项
(1)所有比赛项目都是本班学生,不得请外班人员;
(2)各班报名表于2013年4月28日前交到何伟老师处;
9、本次运动会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工作人员若干名。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