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第四届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资料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第四届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已于4月30日结束,根据长教体[2010]23 号《转发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校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上报工作,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部门、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并把活动总结材料与活动图片等资料于5月10日前报送体育科,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
请没有上报活动总结材料与活动图片的学校务必于5月15日前先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fxxty@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尽快报送。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