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长虹中学阳光体育迎春长跑竞赛规程

2007-2008学年长虹中学阳光体育迎春长跑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地点2007年12月19,地点:校田径场。 二、参加对象在校学生三、竞赛项目中学组:男,1000米,女800米   &nb

2007-2008学年长虹中学阳光体育迎春长跑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7年12月19,地点:校田径场。

二、参加对象

在校学生

三、竞赛项目

中学组:男,1000米,女800米    高中组:男1500米   女1000米

四、参加办法

1、人数规定:

各班领队1人、教练1人,中学报男、女运动员各班报4人。高中年级各班报5人

2、运动员资格:

各组别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学籍的学生。比赛时带学生证。参赛队员必须是参与学校日常训练的运动员而且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赛。

五、竞赛办法

1、运动员每人限报一项,不能兼报。

2、运动员持学籍证、会考证(或学籍卡)、持健康证明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号码自带(前后)

六、组委会

主任:蔡其能  裁判长:熊国舫   副裁判长:皇甫

裁判:全体体育教师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记分办法: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得分少者名次列前。比赛总成绩依据考评办法列入年终考评

2、个人名次:各项前两名参加区比赛。区获奖者依据办法计入考评。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虹中学体育组、政教处

200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