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县直及民办学校:根据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现就全县中小学“大课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大课间”体育

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县直及民办学校:

根据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现就全县中小学“大课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意义。

每天保证中小学生体育锻炼一小时,实施“大课间”活动,是党和政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和爱护,这是一件关乎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各学校要深刻领会开展“大课间”体育锻炼活动的长远意义,以“健康第一”的思想为指导,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紧紧把握提高学生体能,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这个核心,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真正实现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各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副校长分工此项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密切配合,保证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确保达到实效。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间。

二OO八年我局将开展“我选择、我喜欢、我运动、我健康”为主题的课间活动游戏比赛活动。各学校要改变传统的单一课间操活动模式,结合校园集体舞的开展,组织丰富多彩的课间活动。可增加篮球投篮、羽毛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接力、扔沙包、转呼啦圈、健美操、软式排球、抖空竹、拔河等多种活动形式,让学生以饱满的激情投身于阳光体育运动中来。增加体育活动的内容,力争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每名学生掌握两项以上科学健身的方法。

1、            活动实施方案:2008年3下旬,各校拿出开展“大课间”游戏活动实施方案。

2、              活动实施阶段:2008年4月――8月,各校组织方案的实施。

3、              活动评比阶段:2008年9月,由教育局组织评比考核。

三、明确分工,加强活动的组织保障。

各学校应结合全县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学校及学生实际,制定“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活动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学校体育教研组负责总体安排,班主任负责具体组织,体育教师负责具体辅导,医务室负责安全保障,共青团、少先队负责宣传发动,学校各个部门协调关系,明确职责,为“大课间”活动提供保障。为赢得家长更广泛的支持,各学校可通过橱窗、板报、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发动,让学生家长明白“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这一道理。

各学校将活动实施情况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送教育局中教科(实施方案请用A4纸打印)。我们将在2008年9月份组织全县“大课间”体育锻炼活动展示及评比活动,获奖单位将在2008年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予以表彰。对未如期上报实施方案,未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锻炼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立即整改,并不得参与2008年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代表队的评比。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