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莱阳一中春季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分组
高二科学类班男子组、高二科学类班女子组;高二人文类班男子组、高二人文类班女子组;高一男子组、高一女子组。
二、竞赛项目
田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5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共11项。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4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共11项。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各班见此规程后,认真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名。报名表和及格赛成绩单各一式两份(交体育组一份,各班留一份),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号码顺序准确。报名表必须由班主任和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健康状况,并于4月15号16:00前上交各级部体育组。同时,将及格赛成绩单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平台高一发送到王永刚老师处、高二发送到施海滨老师处。未按时上交的班级按有关规定处理。
2、每班运动员男18人、女18人,每人限报1项,每项限报1人。其中高二文科班男生不足10人的班级,男女比例不限,但必须报满36人。每人限报1项,每项可限报2人。
均可兼报接力,各组别可报4×100米、4×400米两个接力。
3、各单位同时上交代表队入场解说词一份,字数不超过100字。
4、高一各班在上报报名表,同时上报三名裁判。
四、竞赛办法
1、分及格赛和复赛、决赛两个阶段。
从4月17号(星期三)开始,所有项目(中长跑、接力除外)利用体育课时间进行及格赛,按成绩录取前1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2、第二阶段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在胸前(四角钉牢),无号码布者不准参赛,号码布有学校统一发放。
3、检录三次不到者,视为弃权。
4、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不采用0次抢跑规则)。
5、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多少,抽签决定比赛赛次。
6、不足四人报名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及格赛阶段各单项13—28名,分别按10、9.5、9、8.5、8、7.5、7、6.5、6、5.5、5、4.5、4、3.5、3、2.5计分。
(二)第二阶段的复赛各单项7—12名分别13.5、13、12.5、12、11.5、11计分。
(三)第二阶段的决赛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对前三名运动员发证书及奖品。分别按20、18、17、16、15、14计分。打破莱阳一中最高纪录者加9分,并发给奖品。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记一次加分。
(四)接力项目计分同各单项计分办法。
(五)按各单位运动员的名次得分,分别录取奖励高一级部团体前10名,高二理科班前6名,高二文科班前4名。各阶段不重复计分。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六)大会设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高二级部评出10个,高一级部9个“体育道德风尚”班级。
六、运动员条件及资格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具有正式高中学籍的本班在校在读学生。
3、参加各项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办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资格审查
1、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时和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和比赛后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实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给以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有关班主任责任。凡运动员有资格问题的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班主任核准并签名的申诉报告。
3、对违犯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和班级,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本项得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扣除班级团体总分50分。
八、其他规定
1、大会举行入场式,统一制作队牌,组织好入场的训练,运动员服装整齐统一。
2、大会在正式比赛前一天下午15:30在田径场进行入场式预演。
3、各单位认真保管号码布,比赛结束后由各班体委负责收齐交到各级部体育组,如有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
本规定解释权归体育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4月10号
2013年莱阳一中田径运动会报名单
单位: 组别 日期: 班主任签字:
编号 项目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健康状况 学生签字
姓名
参赛项划“√” 裁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