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一中篮球比赛通知及规程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班级的凝聚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1年4月10开始举行篮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自2011年4月10开始利用体育课进行
二、比赛场地:学校篮球场,1----2个场地同时进行。
三、参加办法:
1、各班男同学参加篮球比赛人数8——10人(五人上场,其它人替补)。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品德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必须是本班在校在读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有体检证明和意外伤害保险。
4、比赛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追究其班主任的管理责任。
四、比赛办法及规则:
1、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的方法决定最终名次。
2、上、下半场各20分钟(包括暂停),上、下半场各二次暂停;其中比赛结束前5分钟不得请求暂停。
3、比赛采用最新篮球比赛规则进行。
4、如果天气不好,比赛顺延。
五、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按成绩取前八名。
2. 如有违纪取消该班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六、奖励与要求:
1、按成绩奖励前八名。
2、各班必须遵守比赛时间,无论什么理由耽误五分钟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3、服从裁判,不服从者取消比赛资格。
4、各班每场比赛安排二名同学(记分、记录)。
5、每班要统一运动员服装,服装上要有号码;如果两个班准备的服装相同时,抽签决定换服装。
6、比赛期间,场上运动员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进行比赛,严禁以任何理由,推搡、辱骂或以其它不文明的方式攻击对方球员,否则取消本班比赛成绩,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7、各班观众、啦啦队言行要文明得体,不得以任何借口寻衅滋事,否则取消本班比赛成绩,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8、各班班主任为本班队伍领队,比赛时必须到场组织本班的队员及其他学生。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团委 体育组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