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一中长跑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2年元月10日
二、竞赛地点:校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各级部,各班级
四、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
五、报名资格
1、 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生。
2、 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是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健康者,并具有一定的长跑训练基础。
六、竞赛分组与项目
男子组:5000米,女子组3000米
七、报名办法
1、 各班男、女各报10人。
2、 各单位报名时,携带体检证明。
3、 报名单要打印清楚,必须班主任签字,否则报名单无效。
八、奖励办法
1、 各组按报名人数的15%录取名次给予奖励,录取名次人数及名次分数在领队会上公布(凡是跑完全程的运动员计基础分1分)。
2、 团体总分奖励名额:各级部奖励前六名。
九、有关规定
1、 按规定时间将报名单交到体育组,过期不报按自动弃权论。
2、 按规定佩带运动员号码,无号码者,不准参加比赛(各校运动员起止号码按2010年运动会规定执行)。
3、 凡违反规定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名次,追回奖品,情节严重者,通报全校。
4、 长跑比赛执行国家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5、 参赛运动员未上学生保险的禁止参赛。
6、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莱阳一中
政教处
体育组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