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为了校园生活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同时增强新班级凝聚力,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热情,缓解学生紧张的学习气氛,调节身心,提高学习效率。经活动站研究决定,开展男女生三人制篮球比赛活动。
二、比赛口号:
团结,奋斗,拼搏
三、比赛宗旨:
本次活动将以增进各级同学交流,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为宗旨。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10月22日-------10月26号中午12:10—13.00和下午第四节课
地点:磐安二中学校篮球场地。
五、竞赛分组和参加单位
1,高一年级组:高一⑴、高一⑵、高一⑶、高一⑷、高一⑸、高一⑹、高一⑺、高一⑻、高一⑼、高一⑽共十个班。
2.高二年级组:高二⑴、高二⑵、高二⑶、高二⑷、高二⑸、高二⑹、高二⑺、高二⑻、高二⑼、高二⑽共十个班。
六、参赛办法
1、参赛班级及人数:高一高二按年级分组,每个班级组成男、女篮球队各一支,每队报名人数5人,上场队员为三人。
2、比赛采用单淘汰赛
方法:每个年级比赛男女各有10支队伍参加单淘汰,抽签决定对手,失败队则退出比赛,胜利队继续抽签参加下一轮比赛,直至决出冠亚军。
(二)、比赛时间安排:
1、全场比赛时间男生为20分钟,女生为15分钟,每队分别允许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遇有队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2分钟。
2、比赛中除暂停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上下半场终场哨音由计时员发布,比赛过半和结束前一分钟时,记录员各宣布一次时间。
(三)、“三人制”篮球赛比赛规则:
1、裁判员及记录员职责:
1、裁判人员:每块场地设1名裁判员、1名记录员、1名比赛监督员;
2、服装:裁判员与记录员要着装整齐,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
3、权利:比赛设1名裁判员,裁判员对场上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有权作出宣判,如发生矛盾,裁判员是终决人员;裁判员同时要负责计时。
4、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和比分;
5、所有规则及指引均由裁判员执行,所有不礼貌,不文明缺乏运动精神之行为,均可判取消其参赛资格。
2、比赛开始及发球规则:
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决赛中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2、 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算界外,比赛中若不在发球区发球,裁判判交换球赛;
3、 发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算做发球。
3、攻守转换:1、 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2、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犯规、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在发球区(中圈)掷界外球继续比赛,进攻队员必须在三分线外接球或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3、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进攻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则可以直接继续进攻。
4、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的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4、犯规法则:
1、无论两队之间的队员因何原因出现打架斗殴的犯规,取消双方队伍本场和本届比赛的后续比赛资格;无论因何原因,本队内部出现打架斗殴的犯规,取消本队本场和本届比赛的后续比赛资格。
2、半场中每个队累记犯规达5次后,该队的6次以后的犯规由对方执行1次罚球,若球进,则交换发球权。若球未进,则由进攻方继续罚球。
3、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若进球,则交换发球权;若未进球,记录台记录犯规次数并罚球一次,若球进,则交换发球权,若球未进,则由进攻方发球。
4、比赛中每个男生队员允许4次犯规,第5次犯规罚出场。女生允许犯规6次,第7次犯规罚出场。
5、替换:需要提前告知记录裁判,由记录台裁判在死球时鸣哨替换,被换下的队员不可以再被替换上场。最后一分钟禁止换人。
6、 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7、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如有疑议可在比赛结束前向裁判长提出质疑,比赛结果一经确认,将不再更改。
七、录取和奖励
1.每个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道德风尚奖2名;优秀裁判员4名;MVP两名,成绩列入班主任考核。
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体育组,未尽事宜请与体育组联系。
教练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培养又红又专的运动员。
二、从难从严,从实践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定方案,努力完成训练计划。
三、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四、学习政治理论和体育科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创新。
五、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运动员全面发展。
六、发扬民主,爱护运动员,不准打骂和侮辱人格。
七、以事业为重,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务的关系。
八、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九、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注意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永攀高峰,为国争光。
二 、刻苦训练,钻研业务,尊重教练,努力提高竞技运动水平。
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全面发展。
四、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五、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
六、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组织委员会:
主 任:周生民
常务副主任:申屠兴山
副主任:陈辉强 陈斌 孔弘圣 张扬辉
委 员:羊黎明 陈涛 杨鹏飞 徐晨露
仲裁委员会工作机构:
竞赛组:陈辉强 陈斌 韩莉 徐晨露 吕宝 孔杭臣 陈建斌
裁判长:陈建斌
裁判员:郑大壮 陈文斌
场地器材组:潘岩平 孔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