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活动课及室外特长课管理的几项规定

为了确保体育活动课安全、健体、文明的效果,特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一、体育活动课主要责任老师是班主任。没有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带队在场管理,本班学生一律不得到操场活动。一经查实,班主任未在运动场作无故缺

为了确保体育活动课安全、健体、文明的效果,特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体育活动课主要责任老师是班主任。没有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带队在场管理,本班学生一律不得到操场活动。一经查实,班主任未在运动场作无故缺勤处理。

二、参加体育活动课学生违反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本班体育活动课,改为作业整理课。

1.发现本班学生向流动摊点买饮食现象。

2.有本班学生擅自离开运动场上街现象。

3.体育活动课下课本班学生没有及时回校现象。

三、体育活动课由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政教处负责督查反馈。

     注:本规定5月2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