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心小学体育教师评价方法

一、体育教师自评法(10分)体育教师根据《体育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体育课教学制度》,对照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定。通过评定可进一不总结自己的工作,找到自己工作的长处与短处,从而更好地改进工作。二

一、体育教师自评法(10分)

体育教师根据《体育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体育课教学制度》,对照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定。通过评定可进一不总结自己的工作,找到自己工作的长处与短处,从而更好地改进工作。

二、同行教师互评法(15分)

1、按照学校《体育课程标准》上课。(4分)

2、按时上下课,课前做好体育器材准备。(3分)

3、课堂纪律状况。(5分)

4、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3分)

三、班主任评定。(10分)

1、根据早操、课间操学生的表现。(5分)

2、学校组织的大型体育比赛活动中,体育教师的作用。(5分)

四、学生代表评定法。(20分)

1、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课前做好器材准备。

2、每节课是否有15分钟左右的队列队形、广播体操练习。

3、本节课学习的新内容是否进行示范,练习时教师是否耐心指导练习,做好保护工作。

4、游戏、活动是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组织地活动。

五、领导评定(45分)

1、每学期必须有教学计划,有落实措施,学期结束有总结。(5分)

2、认真备课,钻研教材教法,写好教案,及时批阅,积极参加教研活动。(5分)

3、按学校制定的《体育课教学管理制度》上好体育课。(10分)

4、严格考试、考勤制度,做好体育课所学项目的技评情况和达标两个方面的学习成绩的考核评定。(5分)

5、严格要求学生,按时上下课,课堂纪律良好。(10分)

6、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摸索体育教学规律。每学期最少撰写一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经验、体会性文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