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积分考核方案

教师积分考核方案  体育中心对于全体教师的积分考核分三个方面进行,满分30分。 一.(10分)1、教师积极参与体艺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获奖计3分、未获奖计1分。2、积极随班参与两操活

教师积分考核方案

 体育中心对于全体教师的积分考核分三个方面进行,满分30分。

一.(10分)1、教师积极参与体艺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获奖计3分、未获奖计1分。

2、积极随班参与两操活动,并能全过程参与班级学生的管理,有一次计0.5分。

3、本项累计10分封顶。

二.(5分)1、教师精心组织积极积指导学生参加体艺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获奖的计1.5分,未获奖计0.5分。  

2、教师精心组织积极积指导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及艺术(音乐、美术)竞赛,单项比赛中有一人次获奖计0.5分,未获奖计0.2分。团体活动中参与一次给与计分,5人以上计2分,5人以下计1分

3、本项累计5分封顶。

三(15分) 教师如发生下列情况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该教师积分1分:

 1.无故挤占体育、艺术课者。

2.妨碍特长生参与活动者。

3.不按时完成体艺处布置的任务者。

4.本项积分扣完为止。

附:本方案解释权归体艺处。

实验中学体育中心

20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