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和县中学生“校讯通”杯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2年和县中学生“校讯通”杯田径运动会的通知和教基字[2012]121号 各完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

关于举办2012年和县中学生“校讯通”杯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和教基字[2012]121号

各完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体育教学、阳光体育运动和大课间活动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和县中学生“校讯通”杯田径运动会,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29、30日

二、比赛地点

和县三中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

  完中初中部,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 400米、800米、1500米、跳远、跳高、铅球(5kg)、4×100米接力。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跳高、铅球(4kg)、4×100米接力。

   五、竞赛组织

县教育局会同县体育局成立竞赛工作组委会,具体负责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和竞赛工作。

  1、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6---12人。

  2、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各单项限报2人,报名表一式两份,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参赛学校力求报满参赛项目及人数。

   4、各单项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5、比赛使用最新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计分方法: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参赛8人或队(包括8人或队)以下的项目减一个录取名次,计分方法不变。

   2、录取名次。①团体总分:各代表队以男、女得分总和取前6名;②单项奖取前8名。

   3、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3名。

   4、对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七、裁判员

   本次运动会裁判员由县教育局、体育局统一选调,并做好培训工作。

  九、经费

   1、组织比赛、奖励等经费由主办单位统筹解决。

   2、各参赛单位服装、交通、住宿、伙食等自行安排,费用从各校公用经费中支出,严禁向运动员收费。

   十、队旗、队牌

   各参赛学校自备校旗一面,颜色不限、校旗规格3米×2米(旗杆统一配备)。队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作,报到时发放。

                             

                   和县教育局        和县体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