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和县中学生“校讯通”杯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和教基字[2012]121号
各完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体育教学、阳光体育运动和大课间活动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和县中学生“校讯通”杯田径运动会,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29、30日
二、比赛地点
和县三中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
完中初中部,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 400米、800米、1500米、跳远、跳高、铅球(5kg)、4×100米接力。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跳高、铅球(4kg)、4×100米接力。
五、竞赛组织
县教育局会同县体育局成立竞赛工作组委会,具体负责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和竞赛工作。
1、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6---12人。
2、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各单项限报2人,报名表一式两份,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参赛学校力求报满参赛项目及人数。
4、各单项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5、比赛使用最新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计分方法: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参赛8人或队(包括8人或队)以下的项目减一个录取名次,计分方法不变。
2、录取名次。①团体总分:各代表队以男、女得分总和取前6名;②单项奖取前8名。
3、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3名。
4、对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七、裁判员
本次运动会裁判员由县教育局、体育局统一选调,并做好培训工作。
九、经费
1、组织比赛、奖励等经费由主办单位统筹解决。
2、各参赛单位服装、交通、住宿、伙食等自行安排,费用从各校公用经费中支出,严禁向运动员收费。
十、队旗、队牌
各参赛学校自备校旗一面,颜色不限、校旗规格3米×2米(旗杆统一配备)。队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作,报到时发放。
和县教育局 和县体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