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乐一中〔2008〕23号 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体育局、共青团乐山市委《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精神,动员广大学

乐一中〔2008〕23号

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体育局、共青团乐山市委《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精神,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水平,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袁光大

副组长:姚思俊、陈  平、朱晓庄、李火根

组  员:张晓东、胡  云、冯亚春、宋琼林、张  佳、各年级组长、

班主任、全体体育教师、校医

二、宣传动员

1.在学生中做好冬季长跑的宣传动员工作,在年级、班、团会及平时体育课上要求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从思想、专业知识等方面做好学生动员工作。

2.以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为平台,加大训练力度。体育教师组织所教班级编排方队并将跑操训练作为常规,常抓不懈。利用课外活动时间,以年级为条块、班级为方队统一口令进行练习,为课间跑操夯实质量基础。

三、责任分解

1.全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按学校统一指令,8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责任部门·人:年级组长、班主任

2.体育教师严格组织措施,指挥、调度、编排跑操方队(高一、高二年级各班按六路纵队,高三各班按四路纵队编排,统一为女前男后)。

 责任部门·人:体卫处、体育教师

3.跑操全程管理和考核(设置监督、检查、考评岗、小结);跑操及考勤情况纳入年级、班级常规评比,并与年级、班级评优评先挂钩。

责任部门·人:政教处、团委、学生会

4.跑操方队训练纳入课堂常规并考评。

责任部门·人:体育教研组、体育教师

5.年级、班级跑操过程(条块、方队)管理要求:班主任随班跑操并管理。

责任部门·人:年级组长、班主任

6.道路畅通、安全保障。

责任部门·人:保卫处、后勤处、相关负责人

7.学生紧急情况处置。

责任部门·人:体卫处、校医室

四、安全措施

1.安全重防范,管理重落实。在设置跑操路线和方式时,充分考虑安全问题。高一、高二年级在足球场内,高三年级围绕教学区进行跑步。课间跑操时,保卫处安排专人在校园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行驶。

2.学校体卫处应随时对跑操沿途的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迅即会同后勤部门排除,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跑操的目的在于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对个别有先天性身体疾患的学生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个案处理。

4.跑操不在于快,而在于齐,应采取坚决措施,成效组织(尤其应加强学生上、下楼道的管理),避免堵塞、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目标要求

通过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及其它体育活动形式应达到以下目标:

1.每学月分年级、每两个月全校进行跑操比赛,以赛促练,提升班级跑操质量。

2.通过2~3个月的跑操活动,各年级、各班应达到集合迅速、队列整齐、班级口号内容鲜明、声音洪亮。

3.全校各年级、各班学生队伍应随时拉得出、跑得好,经得起检验。

4.通过体育教师的组织、指导、调度,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入格监督、参与,政教、团委学生会的全程管理,学生的过程参与和体验,展年级风貌,显班级精神,扬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弘扬乐山一中精神。以跑操活动为载体,结合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单项的辅导,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升运动能力,培养终身体育意识,使学生自觉积极投入体育锻炼。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学生  阳光体育  冬季长跑   实施方案                    

 报:乐山市教育局基教科                                        

乐山一中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0份)